解析:
在启动取保候审程序时,您需提供以下相关文件:
首先,是《取保候审申请书》,这是整个流程的关键性基础文件。
紧接着,您还须上交《刑事拘留或者逮捕通知书》,以便让审批部门了解目前的进展状况。对于家属提出申请的情况下,除了上述两项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个人证件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的合法证明。若由律师代表提出申请,则必须上交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除此以外,如果选择保证人进行担保,应该附带上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若犯罪嫌疑人存在身体健康问题,应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同时还需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无法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可直接向负责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提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