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任一特定条件:
首先是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事处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第三类则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或正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
最后一种情况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