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嫌诈骗犯罪之人申请取保候审时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行为人涉嫌犯诈骗罪案情可能导致较轻的刑事处罚;
其次,倘若行为人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其自身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或者身为正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那么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结案,则有必要考虑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