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有可能面临拘留问题,这需要考察具体案情而定:
首先,倘若已然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之后的日子里违背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其原先获取的取保候审资格将会被撤销,进而重新接受拘留处罚;
其次,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再遭受拘留的。对于那些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来说,他们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等地界范围;
第二,如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第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的过程;
第五,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