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性质相对轻微,无需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或是由于证据不足,难以进行追责的案件,相关部门有责任决定撤销取保候审的措施。
其次,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应当将案件移交或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作出相应转变。
再次,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已由法院做出裁决且已经生效,便需要立即启动执行刑罚程序,同时,取保候审的措施也应自然废止。
最后,若取保候审期满后,办理单位未对其采取任何处置措施,那么该项措施将会自动撤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