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将出借银行账户行为认定为帮信罪的问题,应当以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为准进行综合考量。若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依然出借自己的银行账户,并为其提供包括资金结算在内的各种实质性协助支持行为者,当该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立案门槛时,便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了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