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判处五年刑期者,这是有期徒刑的罪责范畴。在服刑期间,若有诚恳悔过或良好立功的表现,是有可能获得减刑的优待。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经过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以下所规定的最低年限: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或有期徒刑等不同种类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不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按照法定的减刑标准,至少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两年半的时间,而实际上,最快也需要两年零八个月才能重获自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