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在适当范围内明确量刑起点的具体数额:若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行为,则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如果是纠集他人进行三次以上的寻衅滋事活动,且每一次均构成犯罪,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就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