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请注意,帮信罪正是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协助罪的简称。
2、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协助罪则是一项明确规定的刑法罪名,它所指代的是那些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却依然选择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技术支持,甚至于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种种协助行为,且这些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关于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犯罪主体的条件。帮信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其中也包括了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在主观方面的要求。帮信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有故意的心态,也就是说,他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3)侵害的客体。帮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帮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关键技术支持,且这些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各种协助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