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毁损的车辆、财物以及公共设施等,理应得到及时修复;
如若无法修复,则应依据实际价值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对于涉及其房主个人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对责任进行明确认定,随后双方当事人便可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即双方在充分尊重彼此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此外,受害方亦可凭借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