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为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借机逃避法律制裁而实行的监禁、逮捕等强制措施中,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出十二个月;
然而,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审过程中所采取的监视居住措施,其停留时间的上限规定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