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若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首先,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
其次,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再次,如果该犯罪行为经过特赦令得以豁免刑罚;此外,如果该犯罪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类型,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也可能导致其所涉犯罪行为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