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您须向所选地区的司法机构提交立案申请,并在该过程中同时提出诉讼财产保全请求。
其次,负责受理案件的法官将会告知您需缴纳的担保费用与保全费用。随后,在四十八小时内,法院将依据相关程序作出是否批准诉讼保全请求的裁决,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执行期限可能有所延长。接下来,法院将派遣法官及书记员(必须为两人)协同您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全手续。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号信息以及其身份证明号码,同时还需撰写一份担保书,以确保您能够对保全行为产生的任何结果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