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行时,辅路直行与主道右转的车辆发生碰撞所涉及的责任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通常而言,转弯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应礼让直行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先行通过,而当直行车辆遭遇右转车辆的追尾撞击时,则需根据双方车辆的行驶速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定。若因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该方当事人将承担起全部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