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自法院决定受理此案之日起,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书正本与副本;
2.被告需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答辩状,而法院则须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发放答辩状副本;
3.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程序;
4.对于需要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提前三日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发布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展示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以及宣读勘验笔录等;
6.法庭辩论阶段则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驳、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或进行反驳、各方之间展开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7.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根据事实情况依法做出判决。如在判决前有可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可先行进行调解,如调解失败,则应立即做出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