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云南省刑事法律法规,抢夺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涉及到的公私财产价值必须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或以上。在此基础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抢夺公私财物价值的具体规定,当公私财物价值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以及介于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之间,或者介于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之间时,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