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被定罪量刑之后,关于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应当如何处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1.若法院已经对相关银行卡实施了冻结措施,那么若证实资金属于赃款,则必然会面临着上缴国家的法律强制要求;
2.若能够充分证明这部分资金的确切来源,并且其取得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便可依据法定程序申请解除该账户的冻结状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可能会导致商业贸易领域的行为被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如涉及电商代理机构、虚拟货币经销商、手机充值卡销售商以及游戏点卡和游戏装备销售商等,当他们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若已明确被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参与此类犯罪活动,但仍然选择与之保持交易关系,这种情况下,若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相关规定,将有可能被视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的刑期长短还需根据实际案情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