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抢劫罪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利聘请律师为之辩护。
至于是否需要委托律师这一事项,通常是由当事人自行做出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自犯罪嫌疑人为侦查机关进行首次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力;而在侦查阶段,则仅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此外,被告人也拥有随时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