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中国相关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盗窃所涉及的财产价值若高达两百万元人民币,那么这将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当事人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兼顾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