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后,通常应该在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告知被拘留者的家人,具体操作如下所述:
首先,在刑事拘留发生后,法定的标准要求应当在拘留结束前的24小时之内,提前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其次,若出现了无法通知或因涉嫌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主义活动罪行而通知可能会对调查工作产生阻碍的特殊情况时,应当在这些阻碍因素消除之后,立即向被拘留者的亲属传达相关信息。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谓的"有碍侦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可能导致证据被销毁、伪造,影响证人作证或串供行为的进行;
2.可能引发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工作的开展;
3.犯罪嫌疑人家属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性。若您并未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您的家人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询问相关情况,了解是否因为刑事拘留通知书还处在邮寄过程中,或是邮寄地址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通知书未能及时送达;
其次,如果经查询确认并非以上原因造成,且公安机关涉嫌违法执行相关程序,那么您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和投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