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对于构成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受贿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
其次,贪污金额虽未达人民币三万元,但涉及到贪污救灾物资、抢险设备、防汛物资、优抚金、扶贫资金、移民安置费、救济款、防疫物资、社会捐助款等特定款物的情况;
再者,贪污金额同样未达人民币三万元,但曾因故意犯罪而受到过刑事追究的情形;
最后,还包括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