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对于涉及抢劫犯罪之人,倘若能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则可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从宽或减轻惩处的优待,对于情节轻微者甚至可能被豁免刑事处罚。
另外,若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抢劫破坏活动具备法定严重情节之一,其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