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行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决定不予起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存在以下法定情形时,如情节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微乎其微,无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等,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进行了刑事追责的,应当撤销案件处理,或者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终止审判程序,或者宣布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