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信罪”指为获取非法利益,为他人提供网络服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罚金的刑事处罚。
2.“帮信罪”的死刑犯不得适用缓刑;如果行为人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者,那么将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罚金。
3.“帮信罪”的犯罪主体是普通公民,包括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时,单位亦有可能成为该罪名的主体。
4.“帮信罪”的主观心态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但仍抱持着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除此之外,“帮信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晓,也应包含行为人应当知道的情况。
6.“帮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无疑会破坏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