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劫罪,指的是以非法之手段强制侵占他人物品或获取财务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施暴的可能性。
然而,当其他人员在行凶者进行抢劫之时,其对于抢劫行为起着推动力、协助力以及影响力等不同的作用时,根据法律规定,均应被视作抢劫罪的共谋者。可以说,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共谋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在行凶者进行抢劫时,其他人员是否参与其中;
其次,这些人员对抢劫行为的发生是否产生了直接或者间接的推动力、协助力以及影响力;
最后,这些人员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在行凶者进行抢劫时,其他人员参与其中并对抢劫行为产生了推动力、协助力以及影响力,那么他们就应当被视为抢劫罪的共谋者,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