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持卡人出于恶意占有的意图,超越了相关法规所规定的透支额度或期限进行交易,且在发卡银行发出催款通知之后仍然不予偿还,那么该行为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必将面临刑事诉讼,进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逾期金额不大,但却拒绝还款,收款方有权提起诉讼,若法院作出判决后,持卡人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而依然未予履行,则将被视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