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符合条件者须在两年之内进行两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在刑法领域的学术探讨中,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被视为连续犯,应当将其犯罪数额累积计算,如果达到了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则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多次盗窃”构成犯罪并不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对于盗窃公私财产的行为,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
(一)曾经因为盗窃而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在过去一年里因为盗窃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三)组织或控制未成年人进行盗窃活动;
(四)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进行盗窃;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产;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的财产;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八)由于盗窃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