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以下情况中,可将其视为盗窃未遂:在实施盗窃公私财物的过程中,犯罪者已经开始着手行动,然而却因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实现最终目的,此即为盗窃未遂。对于此类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既遂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刑罚处理。
至于既遂和未遂的区分,主要取决于他们对社会危害性的影响程度。
具体来说,就盗窃罪而言,其危险性并非体现在犯罪者是否实际控制了赃物本身,而是看受害者是否失去了对财物的掌控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