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个人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若个人受贿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或以上,则将被视为应当予以立案侦查的案件。
此外,如果虽然个人受贿的数额尚未达至五千元人民币,但是却具备了以下所列举的任一种情况,同样也须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
1.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特意以手段苛刻、要挟等方式对相关单位或个人施压,从而给他们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3.采取强制手段获取他人财产。
(二)针对单位受贿罪这一类型案件,其立案标准如下:若单位受贿金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或是在单位受贿金额未达十万元人民币的前提下,出现了以下任一种情况,均应被视为应当予以立案侦查的案件:
1.刻意以手段苛刻、要挟等方式对相关单位或个人施压,从而给他们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2.采取强制手段获取他人财产;
3.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