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多少钱犯受贿罪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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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受贿罪的具体指控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贿金额需达到三万元或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存在多次索贿的行为。另外,若为他人争取不当利益导致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利益受损,或是为他人提供职务晋升、职位调动的帮助,均会被视为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其次,如果行为人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权向他人索要财物,无论这种行为是否为他人带来实际利益,都可能构成受贿罪。
受贿多少钱犯受贿罪

一、受贿多少钱犯受贿罪

1.若受贿总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叁万元,或者虽然受贿金额未达人民币叁万元,但在整个过程中有数次索要贿赂行为的,此种情形便符合了受贿罪的构成条件;如果行为人为他人提供不正当利益,使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到直接损失;或者是为了帮助他人谋求职务升迁、职位调整等,这些都属于构成犯罪的范畴。

2.当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时,无论这种行为是否真的能够为他人谋取到实际利益,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索贿者,将予以从重处罚。只有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同时,还存在着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够构成受贿罪。

至于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以及是否真正得到实现,这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各类名目的回扣、手续费并将之占为己有的,也应按照受贿罪进行处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即使他们自身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也有可能成为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多少钱判死缓

对于自然人而言,如果贪污获利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将可能面临审判长达十年或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并且可能同时被强制没收财产;

倘若情节特别严重,则面临死刑,同时被强制没收全部财产;

然而,若贪污所得低于十万元但高于五万元,那么其将可能承受五到十年的刑罚和可能被没收的财产;

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无期徒刑以及被没收所有财产的风险;

涉案金额少于五万元且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那么罪犯将可能面临一到七年的有期徒;

因此,犯罪后表现良好且及时退赔的,或许会获得从宽处理或免于刑事处罚,但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内部纪律处分。

另一方面,如果个体贪污金额低于五千元而且情节较为严重的,那么他将面临二年以下的短期有期徒刑或者二年的拘役;

相反,如果情节较轻的话,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内部纪律处分。

最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次犯同样罪行但未曾受到过法律制裁的,将按照累计贪污数额进行处罚。《刑法修正案(九)》

贪污、受贿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即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规定情节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三、受贿多少钱才是受贿罪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通常设定为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之上。然而,即便受贿数额不足三万元,但是如果存在多次索贿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的利益受损等严重情节时,依然会被判定为构成受贿罪。可见,尽管受贿金额确为衡量受贿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却并非决定性的唯一要素。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受贿行为的识别与判定需要全面考察各种相关情境、情节及其引发的影响,同时结合受贿者的自首表现、悔过诚意等多种因素。因此,对于每项受贿事件的审理,均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条文并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精准评判。

受贿总额达或超过人民币叁万元,或虽未达此数但多次索要贿赂,均构成受贿罪。若行为人提供不正当利益,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民众利益受损,或协助他人谋求职务变动,均属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正与公共利益,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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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认定。
一、对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1、刑法用三个条文分别规定了罪、斡旋型罪、利用影响力罪,说明三个发条处于并列关系,不存在交叉或者从属关系。
而根据2003你那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中就罪部分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一定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如单位内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上下级单位没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工作联系的不同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等。
简而言之,斡旋型罪的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第三人不存在隶属、制约关系。如果存在制约或者隶属关系,意味着行为人与对被其利用的第三人具有支配、控制等权限时,第三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行为的延伸,本质上就是基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属于直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应当直接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2、从两罪条文来看,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利用影响力罪。所以斡旋型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区别不在于主体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在于行为人利用的是权力的影响力还是非权力(人情)的影响力。但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甄别。笔者认为,行为人利用的本人职权或者其职位(职级)对他人行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斡旋型罪如果利用的是情感、威望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影响力罪
二、关于“关系密切的人”的界定:
实践之中,对于是否属于“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理解没有统一的标准。在2007年7月8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1条规定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而在司法实践中,基于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校友关系、特殊情感关系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决策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是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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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受贿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
1、1、人受贿数额的认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2、1、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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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受贿受罪有什么共同犯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斡旋是否有共同犯罪 斡旋指为他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而且利用职权的人并不知道该人,斡旋一般不会构成共同犯罪。 斡旋的条件 斡旋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利用的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2、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3、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索取了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了请托人财物。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受贿多少钱算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你老公收受数额较小,情节较轻。
1、个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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