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我国现行法中,对于犯下盗窃罪的被告,即使已接受刑事审判,仍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义务。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因盗窃而被判定有罪的被告人,他们不能因为已经经受过法律制裁就豁免他们必须面对的民事责任。
2、作为财产权益受损方来说,无论涉案嫌疑人是否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状态,都享有向嫌疑人追讨回被盗财物或者获取相应经济补偿的合法权益。假如被告未能按照原定计划偿还失物款额或提供相等的经济赔偿,受害人是有权利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维权的。
3、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由于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导致的物质损失;由于财物被犯罪分子破坏而产生的物质损失;实际损失与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若致受害人伤残,还须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相关费用;若致受害人死亡,则还须赔偿丧葬费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