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自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时效。在这方面,我国刑法设有具体条款针对各类犯罪的追诉时限作出了规定:
①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②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十年;
③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④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此外,我国刑法还特别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同时,若被害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诉讼请求,但却未得到应有的处理,也同样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