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条款中明确指出:涉及金额在人民币两千元到五千元之间,或在人民币三万元到十万元区间之内,抑或是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上的情况下,应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之范畴。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形式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法定证据类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