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这一罪名,它并不像其他大多数刑法案件那样需要受害者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得到处理,因为职务侵占并不是一种自诉性犯罪,而属于典型的公诉犯罪范畴。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应组织中,任何工作人员如果运用其岗位职责带来的便利条件,私下里擅自将本应归属全部员工所有的财富据为已有,并且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之上,那么他极其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