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诈骗罪并不被列入到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范畴之内。
根据相关法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情况:
首先是由被害人提出控告且法院才能进行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四大类犯罪:
(1)对他人进行言语上的羞辱、恶意造谣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案件
(2)以暴力手段干涉公民的结婚、离婚自由权的案件
(3)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导致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的案件,
(4)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案件。
其次是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最后则是当被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且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做出不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因此,诈骗罪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自诉案件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