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在已知他人正在使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2、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依据法律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惩罚。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那么相应的责任人员或者主管人员就需要承担起主要的刑事责任,所受到的刑罚也会与普通个体犯罪维持一致性。该罪行属于故意犯罪范畴,旨在明确帮助活动是建立在故意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明知他人故意实施犯罪”则是该罪名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根据实际情况的差异,可以细分为三个类别:与被帮助者存在明确意思联络的明知。这种情况下,帮助者与被帮助者往往事先已经达成共识或者在过程中有过沟通交流,属于共同犯罪中常见的意识联络,因此帮助者具备明知的事实是顺理成章的;没有明确意思联络但确实知情。判断是否确实知情的标准在于,帮助者对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具有较高的预见可能性,并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推动了这一行为的发生,或者自身所掌握的技术或工具只能专门或大概率地应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这样便可认定为确实知情,这也是刑法理论中所定义的典型的片面帮助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