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和协助进行电信诈骗以及洗钱行径通常被视为“帮信”罪名,这将对行为人施加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被处以罚款。需要注意的是,倘若涉案者是未成年人,且年满了16岁,那么他们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若初次触犯此类罪行且主动交代真实情况或者愿意退出犯罪收入,可以酌情考虑从轻或免除刑责。以下是关于帮信罪的详细量刑标准:
第一,涉及到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第二,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
第三,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四,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第五,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
第六,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第七,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五张(个)的;
第八,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二十张的;
第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