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有人拾得钱包并私自花费其内所装财物时,这不应被视为盗窃犯罪,而应被界定为侵占行为。侵占罪,系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将其代为保管的他人之财物、遗失物或隐藏物非法占据为己有,且该笔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以上,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违法行为。对于那些将他人的遗失物或隐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该笔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以上,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行为,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