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拘留期限为五天,此类情形属于治安拘留,也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治安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十五天,因此被拘留五天的处罚程度相对较轻。
此外,如果同时伴有罚款处罚,被处罚者需依法支付相关款项;若未与其他法律规定相符的罚款处罚相伴而生,那么被罚人便无需交付罚款。如情节更加严重者,最高可处以十至十五天的拘留,以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公安机关于拘留期满之后,如认为有必要将案件提交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其应于拘留后的三日内提出申请。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此时间段可适当延长一至四天。另一方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能会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