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规定的常规处罚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刑部分将被判处最高六个月的拘役;
其次,对于其附加刑,将处以罚金1000至5000元不等,通常情况下会采取罚款2000元的方案;
第三点,涉及到行政处罚层面,被处罚人将被吊销驾照,并且在五年之内无法再次获得驾照。若涉及到驾驶运营机动车辆的情况,则将被禁止十年内重新获取驾照,且终身不得再驾驶运营车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