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偷拍行为本身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然而,偷拍者必须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这种处理方式便是我们常说的“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真实体现,尤其针对涉及到的行政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即它们应该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果法律未做明确规定,那么视为没有违背治安管理相关规范,也就无法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