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帮信罪”涉案金额达30万元者,法院一般会予以相应的判罚,包括但不限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处以罚金。在定罪量刑时需要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
1.在帮助转移支付结算款额超过20万元的情况下;
2.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
3.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情况下;
4.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情况下;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的情况下;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情况下;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达到5张(个)以上的情况下;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达到20张以上的情况下;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