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作出正式裁判结果公布并生效以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能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均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预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
再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