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帮信罪并且获得利润仅为500元,而未能触及支付结算金额20万以及违法所得1万元这两项帮信罪的立案标准,那么该情形并不符合帮信犯罪的定义,进而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是否构成罪行仍需视乎特定情势予以判断。在一般情况下,触犯帮信罪的惩罚措施通常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当帮信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方能构成犯罪。具体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
1.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
3.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
4.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信服务;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其所帮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影响或者导致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累计达到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累计数量达到20张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