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者、庭审中的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应优先递交取保候审的请求;
2.接着,我们将会对该请求进行严格且公正的审核,以确定它是否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
3.若经过详细考虑后,决定允许取保候审申请的,需要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批,并由他们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还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