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实施人身伤害的方式,如用手扼住他人颈部的情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的判定。在这类案件中,如果被控方主观上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但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那么就应该依法依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而言,对于那些有暴力倾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应处以5天至10天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则可处以5天以下的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