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发生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一般不进行追究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行为在经历以下期限后将不再受到法律的追诉:
首先,如果罪行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将在该行为发生之日起满五年后丧失起诉资格;
其次,假如罪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需等待十年之后才能停止对该行为的诉讼;
再次,倘若罪行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需要等待十五年之后才能停止对其的诉讼;
最后,若罪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需等待二十年之后才能停止对其的诉讼。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之后,执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行为进行追诉,那么就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