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判定涉案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分为三种情形进行探讨:
首先,若两名施暴者与受害者存在过节或是相识,并且在冲突过程中对受害者实施暴力行为,从而造成受害者的轻伤或者重伤症状,那么这两名施暴者将可能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并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义务;
其次,倘若双方素未谋面且无缘由地对受害者进行暴力侵袭,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那么这两名施暴者则可能会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并必须承受法律的制裁以及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对于聚众共同参与暴力行为的群体,他们将面临的可能是“聚众斗殴罪”的指控,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