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因犯下开设赌场罪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面临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严厉刑罚的情况下,只要在服刑期间能全心全意地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并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的话,还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经痛定思痛并且有着明显的改过向善举动,那么这样的罪犯就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如果有明确的立功表现,比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对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重要线索等等,那么减刑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加。
然而,如果罪犯能够展现出重大立功表现,例如协助侦破重大案件,阻止了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事件发生等等,那么他们将有望得到更进一步的减刑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