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向被告发放传票通常是在立案手续办理完毕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开庭传票,则需提前三日将其送达到案涉的各方当事人手中。在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遵循严谨的程序,在七天之内完成立案工作,同时通知相关的当事人。在正式立案的日子起算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会向被告人颁发诉状的副本。如果被告方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能够提交出答辩状的话,那么法院会在收到答辩状的那个工作日起算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告发放答辩状副本。在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环节之前,人民法院需要在开庭日期及其前的三天内通知所有相关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